敲安全警钟 创平安环境
12月20-23日,宜昌市民政局组织三个工作专班赴宜昌市各县市区农村福利院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取得了明显实效。
自12月13日接到《省民政厅关于英山县陶家河乡农村福利院院民遭虐待致死事件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情况通报》)文件后,宜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福利院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并迅速成立以副局长王建伟、老龄办主任耿照群和副局长蒋旭为小组长的三个工作专班检查组,于12月20—23日分赴12个县(市)区按照每个县(市)福利院的抽查面不低于30%的比例深入到农村福利院,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一是查看烤火房、食堂、宿舍、活动室、浴室等硬件环境是否存在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防摔、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二是查看农村福利院24小时值班制、出院进院登记、安全应急措施、安全责任制等软件管理上是否存在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等可能造成的安全问题。检查组对各福利院可能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的潜在问题进行当场纠正,并责令他们限期整改。
在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将《情况通报》精神再次进行传达,让各级干部以此作为警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抓好“一个教育”。即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基本常识教育,使院民时刻绷紧安全的弦,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二是强化“两个落实”。即落实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门卫登记制度、饮食卫生管理等制度,明确院长、服务人员和院民在落实制度、做好安全工作上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做到“三个到位”。首先要做到安全排查到位,各福利院迅速对全院的电线、电路、电器设备以及防火、防盗等设施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其次要做到值班、值日到位,各福利院必须保证24小时有管理服务人员值班,对院民在院情况进行检查,不得脱岗;再次要做到交接班、人员外出、查铺等情况登记到位。四是严格“四个禁止”。即禁止随意外出;禁止乱接电线插座、乱用不安全电器及取暖设备;禁止在室内存放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床上吸烟。
此次安全大检查是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情况通报》精神的具体体现,对农村福利院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完善和促进作用,为五保老人创造了一个平安祥和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福利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宜昌市民政局低保科黄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