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全面部署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承诺工作
日期:2010-12-10 11:4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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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活动指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
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指出,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是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自我提升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
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要求,各社会组织要按照省委创争办《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特别是争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方面作出承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在提高执业本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业主要围绕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重点在诚信守法经营、尊重和维护员工权益、支持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社会组织2011 年的“公开承诺”工作最迟不超过明年二月中旬完成。 (民间组织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