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拓宽监督渠道全面打造“阳光低保”

日期:2010-12-03 10:4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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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城乡低保规范化运行,宜昌市四措并举,着力推行监督制,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人大政协监督。宜昌各地聘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干部和居民代表担任低保工作社会监督员,并颁发《监督员聘书》,监督员应邀参加低保工作有关会议,并不定期参与新增低保户的入户核查,听取有关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走访居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直接向低保工作机构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是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监督。作为重大民生项目,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倍受社会各界关注,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2010年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活动中,宜昌各地邀请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监察执行政策是否准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科学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

  三是群众监督。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宜昌各地均设有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社区(村)委员会代表,户籍民警、相关部门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在低保评审过程中,由他们评议、讨论、无记名表决,把享受政策的评判权和话语权真正交给人民群众。同时,宜昌各地均设立了低保公示栏,将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等长年张榜公示,同时对已保对象和拟保对象进行集中公示,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保障人口、家庭情况、户月拟保障金额等内容全部上榜,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检举、监督。

  四是媒体监督。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不仅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无论是报刊、网络还是电视,都十分关注城乡低保的执行情况,同时也披露了一些违规违纪的现象。为此,我们适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城乡低保政策调整情况、实施情况、核查情况、低保金发放情况等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城乡低保制度规范化运行,促进低保工作人员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工作作风的提高。(宜昌市民政局低保科  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