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召开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

日期:2010-11-15 10:2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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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下午,宜昌市民政局召开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交流探讨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问题。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林福到会并参与讨论。宜昌市部分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科长及学院街道办事处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民政局副局长蒋旭主持。

  副局长蒋旭指出,根据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中央政法委、综治委选择确定了35个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宜昌作为湖北唯一的综合试点城市,将承担起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经验、示范带头的重任。

  副局长蒋旭强调,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高度重视。市民政局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责任部门之一,要对当前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具体实施办法。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地实际,对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展开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伍家岗区提出要改变本区社会组织发展氛围不浓、数量偏少、层次较低、人才匮乏的现状,必须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完善相关法律,创新机制上有所突破。一是要完善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和办法;二是要建立监督评估机制,探索社会组织管理的新模式;三是要建立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的新模式;四是要建立社会组织管理的激励机制;五是要强化管理,一级登记,二级备案,三级管理,放低登记门槛;六是要建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机制。

  西陵区提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对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二是采取激励政策,对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引导、扶持、培育、完善和监管;三是对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自身建设提出新要求。有必要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局,突出解决制约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中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等问题。

  夷陵区指出,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要明确社区社会组织职能;二是要明确社区社会组织性质,三是要充分利用以宜昌民间组织网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平台;四是要区分层次、分类管理、大力扶持。即规范活动类,做实维权类,发展慈善类,壮大服务类。实行分块负责,分类指导。

  副局长张林福在座谈会中阐述了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对如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创新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他强调,要坚持培育扶持与依法管理并重,大力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和“社区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田李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