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解决养老问题
“感谢这些工作人员常来这里帮助我,她们就像我的亲闺女一样,让我这个无儿无女的孤老婆婆晚年生活得幸福无忧。”当宜昌市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员走进西陵区学院社区89岁的姜朝珍家为老人提供居家服务时,姜朝珍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姜朝珍属社会分散居住“三无”老人,早年丧子,每月靠低保金维持生计,20多年来一直独居,仅靠社区照料生活,晚年生活一度十分凄凉。但从今年起,姜朝珍老人成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之一。现如今,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员每天上门免费帮她做饭洗碗、打扫卫生、整理衣物,还陪她聊天谈心、外出散步,她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在家养老,安享晚年。
宜昌城区像姜朝珍这样的“三无”老人,还有一些低收入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由于能够自理,不愿住进养老院,在家里也能享受社区养老服务。2008年初,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养老供养矛盾,我市率先在伍家岗区进行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经过对两年来试点工作的认真实践和总结,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宜府规〔2010〕1号)文件,以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对老年人实施分类补贴的措施。对60周岁以上且分散居住的“三无”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5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对60周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独居老人,以及对70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低保独居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0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据悉,市财政将120万元养老服务补助经费纳入了今年财政预算,市级福彩公益金也安排了237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现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已有3142名符合补贴条件的老人享受到这一政策。(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