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慈善总会召开“宜昌市第四批大病关爱救助评审会”
2010年10月15日下午,“宜昌市城区第四批大病关爱救助评审会”在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由市民政局副局长、慈善总会副会长高明金同志主持。会上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及西陵、伍家、点军、猇亭四区民政局和部分社区代表对第四批大病关爱申报人员逐一进行了评审,并围绕《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实施方案(试行)》一年来的实施情况作了充分肯定,针对新出台的《宜昌市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提出了对大病关爱文件中救助对象的起步金额和救助标准需进行修改的意见,切实让大病关爱的惠民规定发挥更大效益,帮助更多的大病特困家庭渡过暂时困难。
会议上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周茂文同志汇报了对28名申请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的情况。评审会一致认为此次申报对象应根据《宜昌市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宜昌市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进行分类救助。即:凡是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和居民,材料送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二次补助审查,根据审查后的自费情况再落实;低保对象必须先由当地民政落实当年低保大病救助后再受理;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应先到新农合进行报销后再考虑。评审会还通过讨论提出了需要调整救助标准以及救助周期问题。
会议最后由高明金同志进行了小结,认为本次会议开的很成功,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根据同志们的意见,希望市慈善总会大病关爱办公室尽快落实两点:一是将申报人员的资料进行分类处理;二是尽快拟定大病关爱文件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往本次会议参会单位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宜昌市慈善总会:王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