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困难群众受益门诊定额救助新政

日期:2010-10-15 16:0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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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医疗费是我们全家人心头的一座大山,去年我们家负担的门诊医疗费就高达3000多元,如今终于有了门诊救助卡,感谢党和政府帮了我的大忙!”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社区城市低保对象笪友萍从该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到面值为1000元的定额门诊医疗救助卡,成为新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后的受益人。

  笪友萍常年身患糖尿病、甲亢、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病,药不离口,全家3人如今每月可拿到405元的低保金,但每年数千元的高额医疗费还是让这个家庭捉襟见肘。西陵区民政局得知这一情况后,依据新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将其纳入今年定额门诊救助对象,发给其面值1000元的定额门诊救助卡,解决了她日常看病购药难题。

  今年以来,宜昌市民政局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让困难群众受益最大化”的要求,着力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宜昌市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宜昌市城区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全面规范,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适当进行了调整:一是扩大了定额门诊救助范围,将原来只对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低收入家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治疗或维持的对象;二是提高了定额门诊救助标准,将原来的年救助最高限额500元提高到1000元。受助对象可向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定额门诊医疗救助卡,额度为300元到1000元之间。患者持卡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诊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民政部门结算。

  目前,宜昌市以住院救助为主、门诊定额救助为辅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定额门诊救助作为事前救助和住院救助的补充,为长期患慢性病或常见病需要药物维持治疗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真正做到困难群众“小病不再扛,大病不再拖”,提高了全市医疗救助的整体效果,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宜昌市民政局低保科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