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四措并举超额实现农村低保扩面目标
今年宜昌市将实现“基本应保尽保”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市政府将其纳入年初工作目标,各地高度重视,四措并举,超额完成农村低保扩面任务,扩面人数超年初计划的7%,基本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市扩面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1142户37160人,核查清理取消6277户15825人,实际净增14865户21335人。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6433户14432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933万元,月人均补助标准51元。
一是科学定目标。年初,宜昌市政府确定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扩面2万人。为完成今年的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市民政局迅速专文部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明确将今年的扩面重点“锁定”在秭归、长阳、五峰三个贫困县,要求三县确保平均保障比例达到8%。同时要求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其他县市区,在相对稳定现有保障规模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将少数符合条件还没有纳入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足额配资金。将农村低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列入省政府对县市级领导考核目标,年底结硬帐。各县市区根据省厅下达的农村低保保障规模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690万元,并积极争取省厅安排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确保扩面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程序严操作。为提高农村低保瞄准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将农村低保由“以评为主、以算为辅”转变到“以算为主、以评为准”,并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联审联批、公示等程序,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清查促管理。今年3-6月,各地开展城乡低保“拉网式”大排查,并结合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15825名对象全面清退,年清退率达到12.6%。通过核查,进一步加大了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宜昌市民政局低保科 黄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