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圆满完成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根据宜昌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市财办发[2010]365号)精神,我局从7月初到9月中旬,圆满完成了全市性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受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准确确定自查范围。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对市直243个社会团体的社团性质、收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应查尽查”的原则将151 家社团纳入治理范围。这151 家社团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有收费项目的社团;二是有政府资助特别是财政拨款的社团;三是履行或者代行政府职能的社团。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我局对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早在省市治理方案没有下发之前就单独发文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布置。7月29日又根据省市的具体要求召开了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上学习了宜市财办发[2010]365号文件精神,对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时间要求、材料报送、政策规定等做了进一步强调。
三是加强检查督促。自查工作开始后,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登门指导等形式加强对社会团体自查工作的督促检查,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按时完成。期间共电话督办3批次,发飞信2批次,上门指导4家。从自查结果看,所有社会团体均承诺没有设立“小金库”。自查自纠阶段也没有接到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 (民间组织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