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老龄办强化措施全面规范老年优待服务
日期:2010-08-26 10:0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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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年人提供各项优待服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具体体现,按照省老龄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优待工作的通知》意见,各涉老优待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优待措施,健全规范透明的优待工作体制机制的有关要求。市老龄办已发函到各优待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求各优待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各项优待措施,各医院服务窗口、车站、码头、公交车、燃气报装点、文化场馆、电影院、体育场馆、风景名胜、宗教活动场所、收费公厕等必须设置老年人优待和优先的标识,并公布优待的项目和内容。让老年人可以清楚明白地享受到各项社会公共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各服务单位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九月初市老龄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到上述单位进行检查。 (宜昌市 老龄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