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四项措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

日期:2010-08-17 11:1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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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和省民政厅分别召开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以后,市民政局根据市委的要求,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牵头单位的职责,迅速行动,精心谋划,采取四项措施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搞好调查摸底。社会组织机构分散,人员流动性大,党组织和党员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为此,市民政局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全市性社会组织最新的党组织情况和党员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通过调查,弄清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启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健全指导机构。根据市委关于成立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决定,市民政局切实负起牵头单位的职责,迅速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设立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对 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宜昌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推进方式和组织领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明了方向。

  四是搞好组织动员。8月13日,在以市民政局为主的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精心组织下,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顺利召开,标志着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正式启动。这次大会共有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及社会组织科(股长)、市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市直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共103人参加,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柏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大会对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