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

日期:2010-08-17 11:1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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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宜昌市召开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对在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宜昌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柏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宜昌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庆玉同志作动员讲话。宜昌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及社会组织科(股长)、市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市直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共103人参加会议。

王庆玉同志指出,在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全市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内部建设、对于激发社会组织党员的生机和活力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王庆玉同志强调,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强服务、凝心聚力促和谐”为主题,以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争当“五个先锋”党员为目标,以党组织“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党员先锋岗创建为载体,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努力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着力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争当“五个先锋”党员。“五个好”党组织是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先锋”党员是指“学习提高的先锋,爱岗敬业的先锋,科学发展的先锋,促进和谐的先锋”。

  五庆玉同志要求,按照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由属地党委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党组织领导开展。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在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切实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指导力度;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及时向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收集和反馈情况,协同业务主管单位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李柏红同志在讲话中阐述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李柏红同志强调,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强服务、凝心聚力促和谐”这一主题;必须以 “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围绕推进中心工作来设计行动截体;必须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不同能力的党员提出不同要求,确立不同的创先争优目标;必须结合岗位实际提出好记、好评、好做的具体要求,让每名党员都能对照要求,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推动工作落实。 (宜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