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无障碍建设

日期:2010-08-16 10:4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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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民政办电〔2010〕11号),对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机构,督促、指导所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认真做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工作,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要进一步做好院内无障碍设施的整改,使新建、扩建、改建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对已建的达不到相关无障碍要求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要督促其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包括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改造率不低于80%以上,并按有关规范设置无障碍标识。确保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国家对宜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检查验收中不扣分,并取得好成绩。(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