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扩大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范围

日期:2010-08-10 11:3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近日,宜昌市房产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民政局三家联合发文,将宜昌城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扩大到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这无疑为宜昌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送来“福音”。

       通知规定,凡具有宜昌城区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4元/月。

       通知明确,对于申请廉租住房救助的城市居民家庭,要遵循“先核住房后核收入”的原则,在住房保障部门已核定符合住房状况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再由区级民政部门开展家庭收入核定工作。住房和收入均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可确定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对象。

       据悉,2009年,宜昌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400元,现提高到500元,将进一步扩大保障人群。此项政策的实施,必将有效改善宜昌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使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房可租、有房可住,真正确保困难群众家庭“居者有其屋”。

(宜昌市民政局低保科 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