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财政等四部门联手规范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日期:2010-08-06 14:5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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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宜昌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做好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

  为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去年3月宜昌市出台了《宜昌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办法》施行一年多来,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宜昌市民政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下发了《通知》,《通知》对城区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医疗服务程序、住院医疗补助标准、医疗救助、门诊医疗补助发放等多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通知》实行后,城区优抚对象就医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将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优抚科朱红霞、 罗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