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认真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

日期:2010-07-27 09:2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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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文件精神,宜昌市民政局始终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宜昌市民政局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整体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成立了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庆玉任组长,副局长高明金、市老龄办主任耿照群任副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市直民政系统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社会福利事务科,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和协调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按照《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无障碍建设指南》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落实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民政事业单位基础性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和有关老年人、残疾人建筑设计规范。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发挥民政系统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对已建成的相关设施,完善路口坡化、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无障碍停车位、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如今,本部门老年公寓、福利机构等都设计有无障碍设施建设通道、电梯等,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成效显著,为完善城市功能,为广大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四是认真准备验收资料。为了准确反映无障碍建设工作实施情况,根据《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精神,宜昌市民政局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项目责任分解表》要求,认真填报考核指标说明,对应创建无障碍建设的考核目标,分项分栏目为每个分项提供本单位印发的与指标内容相关的文件资料。对新建、改建的特殊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的,还提供了工程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情况简介、工开指令、竣工验收报告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图片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制目录、封面,确保上报资料内容翔实、整洁美观,较好地完成了资料上报工作任务。(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