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面规范城区尸体接运工作

日期:2010-07-21 14:3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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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了加强城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民政局、卫生局专门下发文件就城区死亡人员尸体接运工作进行规范,并对尸体接运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在医疗机构死亡的病人,医疗机构应在尸体料理后30分钟内将尸体送往太平间,太平间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市殡葬管理所接运尸体。医疗机构暂未建立太平间的,应在尸体料理后10分钟内通知市殡葬管理所接运,市殡葬管理所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医疗机构接运尸体。

  二是在社区居民家中死亡的,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村卫生室接到家属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确认死者身份及死因,电话通知市殡葬管理所接运尸体,市殡葬管理所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居民家中接运尸体。

  三是市殡葬管理所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如果因电话无人接听造成延误工作的,市殡葬管理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殡仪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人性化服务,积极向丧户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厚养薄葬、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的文明风尚,全心全意为丧户服务。

  四是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社区基层组织加强对市民及辖区单位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告知市民违反殡葬法规的后果;对一些家中有危重病人的,要主动上门关爱,劝导病人家属支持火葬,倡导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宜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