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力保障暴雨洪涝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日期:2010-07-15 14:4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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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至11日,我市出现大范围的暴雨洪涝灾害,造成了较严重的灾害损失,极大地影响了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灾情发生后我市积极争取资金,12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达了我市201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28万元,用于帮助我市暴雨洪涝期间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生活和倒房恢复重建困难。各县市区收到省厅下拨资金后,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监察厅关于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对救灾款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了专款专用;同时,各县市区全面实行了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障了灾民利益,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救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