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为群众救急解难

日期:2010-07-09 10:5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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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救助制度是对城乡困难家庭实施的一项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是城乡低保制度的完善和补充。今年,宜昌市不断规范制度、优化程序、简化手续,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救急解难功效。半年来,宜昌市临时救助16036人次,发放救助金461.8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临时救助增加13130人次。

  今年,宜昌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0]4号)要求,三措并举,推动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明确界定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各地将低保困难家庭的丧葬、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导致其基本生活困难和禁渔期渔民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均纳入救助范围,杜绝随意救助、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现象。二是改进和优化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规范与便捷相统一,将小额救助审批权下放给乡镇,避免繁琐复杂的审批手续,充分发挥救急救难的特点。三是不断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各地均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发放临时救助资金通过银行直达困难群众账户,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身上。

  据悉,宜昌市于2008年8月正式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由于是一项全新的社会救助内容,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宜昌市一边探索,一边救助,一边总结。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宜昌市临时救助工作日臻完善,不仅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各种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而且减轻了低保制度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低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