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低保调标与动态管理实现双赢
今年以来,宜昌市把城市低保调标作为提高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阳光工程,强力推进。经过各县市区共同努力,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达到18.26%。
围绕城市低保提标这一民生工程,宜昌市开展了以“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规范管理”为目标的提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健全城市低保救助制度,强化政策观念,为全面规范化管理夯实了基础。
同时,为确保做好这项惠民工作,宜昌市不断规范操作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对上年度的城市低保对象展开“拉网式”清理核查,家家到,户户落,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对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迅速清理;对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明显低于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原因家庭收入低享受低保而现在家庭收入好转的对象,及时取消,再因家庭经济状况恶化,又给予低保救助;并对积极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低保家庭实施低保渐退制;对低保对象采取分类施保的办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的救助档次和救助标准;还通过与劳动、工商、房管、银行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纠正错保、重保等现象。宜昌市城市低保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常态化、科学化、人性化。
通过清理与提标同步实施,宜昌市新增城市低保对象3102人,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5178人,调增补助标准对象43098人,调减补助标准对象6228人。目前,全市城市低保对象46382户、98816人,占非农人口比例6.87%,月发放保障金1347.85万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
(低保科 蔡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