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接受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检查验收组检查并获得好评

日期:2010-06-28 09:5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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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由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李晴、荆门市法制办副主任魏炜、省审计厅法规处科长万莹、省民政厅办公室科长刘满一行4人组成的省政府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检查验收组来到宜昌市民政局,对宜昌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林福、办公室主任余长虹、政工科科长吴佩明陪同了检查。

  省检查验收组首先听取了王庆玉局长关于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然后对照检查验收标准仔细查看了相关工作资料,随后与来自社会各界的8位民政部门行政相对人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他们对全市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民政局王庆玉局长在汇报中,全面总结了全市民政部门开展创建活动、实施依法行政的做法及成效,他讲到,去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狠抓了开展创建活动的科学统筹、组织领导、方案制定、落实责任、宣传动员等5项基础性工作;重点把握了依法行政过程中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公正执法、强化行政监督等4个关键环节;同时,还从抓好思想建设、激发争先创优、深化为民实践、实施绩效考核4个方面落实了保障措施,确保了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省政府检查验收组在检查结束后,对宜昌民政部门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宜昌市民政局对开展创建活动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得细致扎实,特别是把依法行政与“民政为民”理念有机结合,赢得了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和信赖,凸显了宜昌民政工作的特色和宗旨。检查组同时对此次检查验收的迎检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一致表示,宜昌市民政局所作的工作汇报实际、中肯,准备的工作资料全面、翔实,充分展示了近几年来宜昌民政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措施和成果。

  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是2009年4月省政府法制办为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依法行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次争先创优活动,全省先后有63个基层政府和政府部门加入了创建行列。宜昌市民政局作为省民政厅在全省各市州推荐的唯一一家单位参加了此次创建活动。此次检查验收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结合各检查验收组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标准的将授予“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宜昌市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