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精神
6月2日,宜昌市民政局在局机关4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会议传达贯彻了6月1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上张岱梨副省长、谢松保厅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结合宜昌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在全省上下大力实施“一带两圈“战略,努力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高瞻远瞩,从湖北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全局出发,制定出台了加强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的高度关注,体现了对民政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深切期待。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立意深刻、内涵丰富,对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全面深刻地阐述和细致地部署,对民政事业发展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是新时期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文件的出台必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起到巨大地推动作用。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的出台既是新时期宜昌民政事业发展的一次重要历史性机遇,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宜昌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影响到宜昌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认真履行民政核心职能,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高度,以强烈地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发展紧迫感,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切实抢抓发展机遇,把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到实处,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为宜昌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地实惠,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把宜昌民政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是当前全市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把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及7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吃透文件精神,领会文件精髓,明确目标方向,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厅的安排部署上来,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立即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措施。要组织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全面摸清当前我市民政工作现状,对照7号文件逐条进行梳理检查,找准问题和原因,提出落实7号文件的具体办法措施。三是迅速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提出意见建议。要迅速将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同时,在吃透精神、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争取出台相应配套性政策,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四是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切实营造良好氛围。要把7号文件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向外界宣传,为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营造良好而浓厚的氛围,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更好地外部环境。
会议强调,今年时间已经过半,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切实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重点与全面的关系,搞好“统筹”。要把贯彻落实7号文件与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对上半年工作进行阶段性地总结和回顾,并对照全年工作目标,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确保年度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二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搞好“协调”。7号文件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地要紧密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在工作中处理好主次矛盾,分清轻重缓急,把握好工作的速度和节奏,确保各项民政事业有序推进。三是处理好放大亮点和攻克难点的关系,搞好“兼顾”。各地在对照7号文件要求进行梳理的过程中,有的属于我市的优势项目,有的属于工作的薄弱环节,对于优势项目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入推进,进一步放大工作亮点,凸显宜昌民政工作的特色;同时,对于薄弱环节要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弥补工作的短板,对于两个方面都要兼顾,不能偏废。
会议决定,为切实抓好7号文件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立即着手开展以下两项工作:
一、从6月3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市区围绕贯彻落实7号文件进行调研。
二、市民政局立即组成工作专班,着手准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