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婚姻登记法规宣传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日期:2010-06-01 10:0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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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民政厅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宜昌市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宜昌市婚姻登记工作在依法治理方面,严格依法登记,2006-2009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75448件,登记合格率100%。在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教育培训,五年来共培训婚姻登记员462人次;加强对婚姻登记对象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婚姻法规和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普及婚姻法规宣传,婚姻登记对象和广大群众对婚姻生活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增强了责任感。对于他们建立美满的婚姻家庭、促进家庭和谐、提高幸福指数,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倡导文明婚俗,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以婚姻登记场所为阵地,宣传婚姻法规

  1、运用“婚姻登记政务公开栏”宣传。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在登记大厅公示墙上悬挂了大幅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包含《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方便登记对象学习浏览,感受婚姻家庭的责任。

  2、运用“婚姻登记咨询宣传单”宣传。在婚姻登记大厅放置婚姻登记咨询宣传单,内容包含婚姻法规知识、婚姻登记办事程序等,方便登记对象取阅学习。  

  3、运用“婚育知识宣传光碟”宣传。在登记大厅播放有关婚姻法规和婚育保健知识的光碟,方便登记对象观看学习。

   4、运用“免费颁证仪式”宣传。将颁证仪式纳入结婚登记流程,通过颁证仪式,新人面对国徽许下郑重承诺,铭记自己对婚姻家庭的责任。

  二、以网络、报刊等媒体为平台,宣传婚姻法规。

  1、运用网络宣传。一是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有关“市民办事”专栏,都设有“婚姻登记”栏目。栏目内有民政部门提供的详细的婚姻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方便市民学习了解。二是在“网上行风热线”上解答市民咨询,宣传婚姻登记法规政策。2009年至2010年5月,市民政局共办理“网上行风热线”婚姻登记咨询76件。三是在网站发表信息、论文等宣传。2009年至2010年5月,宜昌市民政局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三峡党建网等网站共发表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信息、论文共58篇。

  2、运用报刊宣传。一是针对市民在一定时期内咨询较集中的问题,在报纸上采取问答形式宣传。二是在报刊发表信息、论文宣传。2009年至2010年5月,市民政局在报刊共发表宣传婚姻登记工作的信息、论文19篇,其中《中国社会报》7篇、《湖北民政》2篇、《宜昌日报》3篇、《三峡晚报》6篇、《三峡商报》1篇。

  3、运用来电来访宣传。婚姻登记工作日常来电来访咨询工作量大,在接待处置来电来访中,积极宣传婚姻法规和政策。市民政局年平均接待来电咨询682件,来访86件,为方便来访群众还制作了“婚姻登记工作便民卡”和“婚姻登记工作咨询宣传单”。

  三、以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为载体,宣传婚姻法规。

  1、运用“婚姻法规宣传月”活动宣传。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多年来坚持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婚姻登记高峰期间,在户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规宣传月”活动,提高婚姻法规知晓率。在城镇,将婚姻法规、婚育知识等印成资料发放到社区和家庭,依托社区,利用展板、板报、宣传标语和群众自编的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实现婚姻法规宣传教育上街头、进社区、入家庭;在农村,根据辖区农村人口多的实际,印制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村民手中。对乡镇街分管民政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回去后利用广播、墙报、专栏的形式广泛宣传,使法规政策家喻户晓。

  2、运用各种户外综合宣传活动宣传。市民政局每年都组织开展一系列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在繁华地段设展板和咨询台,宣传民政工作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在这些宣传活动中,婚姻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发挥了应有作用。(唐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