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全面推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
近日,宜昌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在宜昌城区全面部署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市民政局要求城区各区民政局在4月底前全面部署到位并正式实施。同时,市民政局还专门举办了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网上审批、即时结算”培训班,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宜昌市城区实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后,宜昌城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对象、特困优抚对象和经区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患病后,入院时只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窗口进行登记,经民政部门审查通过后,在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对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资金的垫付,对象只需出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不再需要在各地往返“跑路”报销费用,真正实现网上“一站式”报销。
市民政局还规定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分段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优抚对象)个人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下的,按照个人自付费用40%予以救助;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20%予以救助。年救助最高标准为6000元。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全额救助。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对象个人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按照个人自付费用30%予以救助;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15%予以救助。年救助最高标准为6000元。经区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按照个人自付费用20%进行救助,年救助最高标准为2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是宜昌市针对困难群众实施的一项“便民服务工程”,此项服务全面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简化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医疗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真正为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开通一条医疗服务的“绿色通道”。(低保科 黄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