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2010年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日期:2010-03-29 09:0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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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高度重视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水平,提升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2010年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力度,市民政局采取了5项得力措施。

  一是下达目标任务。市民政局就2010年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制定了总体目标和任务,同时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都分别提出了目标和下达了任务,确保全市民政系统目标一致、任务明确。

  二是提出明确要求。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宣传更有针对性,市局提出了政务信息“四个必报”、“四个快报”和“两个急报”的要求,并要求报送民政政务信息必须强调时效性和价值性的统一,确保民政政务信息无漏报、不迟报。

  三是强化工作督办。为进一步增强全市民政系统做好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民政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每月通报、每季度评比和年度考核,并进行评分和排序。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市局将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一票否决等措施对在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中失责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未完成任务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下发督办通报责令整改,对信息宣传排名靠后的将在年度综合评先和个人评优中“一票否决”。

  五是建立奖励制度。市局将对在年度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评分排名前五名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单位和机关科室以及报送和被采用稿件中居前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对年度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市区、局直单位和机关科室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