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面部署2010年村民自治工作

日期:2010-02-09 11:0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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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升村民自治的整体水平,推动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向纵深发展,近日,宜昌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门发文,全面部署2010年村民自治工作,提出了全年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是确保“难点村”村治理见实效。要求各县市区把“难点村”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宜昌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对“难点村”进行一次再排查,将确实存在问题的村确定为本级“难点村”纳入治理范围,派专人组驻村开展整治工作,采取一村一策,实行资金倾斜、项目优先、部门帮扶、领导包村、干部包治,严格责任追究,实行绩效考核,确保治理工作见成效。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提出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标准,狠抓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全省示范创建命名活动。继续做好村委会成员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村委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不断提升村委会成员素质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是争创农村社区建设实践全覆盖。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及时研究、总结和交流农村社区建设探索中的创新做法,推广试点中的成功经验,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健康有序地展开。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活动,促进农村社区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服务和社区各项管理的全面提升。

  四是积极探索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在认真梳理、提炼和总结近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成功做法和创新经验的同时,更要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进一步大胆探索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别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积极参与创新项目的申报。

  五是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加强检查、督办,并纳入市对县级主要领导抓民主政治建设的考核内容。(宜昌市民政局基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