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社会组织管理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为认真总结2009年社会组织管理暨学习实践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1月22日上午,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林福,副局长蒋旭,市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何玉萍及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和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局长蒋旭主持。
会议表彰了2009年度宜昌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五好”单位,推广交流了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民政局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和开展自律诚信建设活动方面的工作经验,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2010年的工作。
会议认为,2009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省民管局的指导下,在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全体民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2010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按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要求,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性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重点,不断改善发展环境,狠抓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着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林福同志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能力。;三是开拓创新,多出亮点,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副局长蒋旭就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了进一步要求:一是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收尾工作,并及时搞好“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补课,切实巩固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二是进一步调查摸底,弄清所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情况。三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四是继续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总结交流工作。
(宜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