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乡低保水平稳步增涨
2009年,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惠民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了有力措施,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在动态管理、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二是坚持城市低保对象季度审核、农村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制度,切实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产生;三是通过群众举报、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随时对保障对象及保障金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围绕为民解困、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突出了低保救急救难的特点,维护了社会底线公平,彰显了社会公正,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9885户106610人,累计支出20957.50万元,月人均补差164.10元,其中城区16628户37627人,支出7661.73万元,月人均补差170.90元。农村低保扩面更是被市政府纳入09年市政府六项工作重点之一。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1718户125963人,累计支出9916万元,月人均补差73.90元,其中城区2951户5419人,累计支出532万元,月人均补差72.30元,农村低保扩面任务全面完成。
据悉,2010年宜昌市民政局将继续贯彻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重点支持秭归、长阳、五峰三个贫困山区县,全面完成省农村低保扩面任务;进一步督促落实新规程,优化低保申报程序,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监察活动,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衣食无忧,享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福祉。(低保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