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命名48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乡镇
日期:2009-12-28 10:4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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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宜昌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全市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标准的48个乡镇进行了命名。
近年来,我市各级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湖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鄂村办文[2006]1号)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经过逐级申报、检查验收,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研究,对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标准的48个乡镇予以了命名。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命名为契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宜昌作出新的贡献。 (宜昌市局基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