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10个单位荣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近日,民政部以民发2009(171)号发文表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我市 10个婚姻登记机关被授予“2009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称号。至此,我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标准,标志着我市婚姻登记工作整体水平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荣获称号的10个登记机关分别是宜都市民政局、枝江市民政局、点军区民政局、猇亭区民政局、夷陵区民政局、远安县民政局、兴山县民政局、秭归县民政局、长阳县民政局、五峰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彰显新时期民政人文明风采的一道窗口。近几年来,我市婚姻登记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这一科学发展观核心,高起点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婚姻登记工作跨越性发展。高标准建设婚姻登记场所,打造良好为民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构筑高质高效为民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全额预算管理,夯实为民服务保障基础;以服务赢满意,构建优质为民服务窗口。推行“婚姻登记规范化、办证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现代化、服务环境标准化”的工作准则;实施以“一张笑脸迎宾、一声问候明情、一杯热水暖心、一次满意的服务交友”的“四个一”服务规范;探索总结了“五心服务方法”,认真接待每一个服务对象,认真做好每一个服务细节,力求服务“零缺陷”。(唐爱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