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日期:2009-12-17 09:4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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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12月14日,宜昌市民政局、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派出专人,联合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首先听取了福利院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对重点消防部位进行了现场拉网式检查,通过查看文件、检查现场、现场提问等方式,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是否存在院民卧床吸烟和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是否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是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能否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三是社会福利机构是否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配备符合服务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四是社会福利机构是否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检查中发现,市直福利院都制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把安全、消防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层层责任制,分别与各科室、各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安全细化到具体部门,逐级充实了义务消防队员。按要求配足配齐了防火器材,并安排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制定了火灾处置预案,建立了安全防火检查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此外,市直福利院都明确规定了在院民居住区、活动区等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加强了电器安全使用管理,还经常性开展本部门的职工、院民做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院民安全消防意识,有效避免了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检查组要求市直社会福利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研究建立保障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认真抓好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任务的落实。(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