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在全市火化城区内统一启用新版火化证明
日期:2009-12-02 09:0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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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宜昌市民政局为规范火化证明的管理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1月1日,在全市火化区域内统一启用由市民政局监制的新版防伪《火化证明》,各地原用的《火化证》即日废止。通知要求火化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火化证明》管理制度,规范《火化证明》的保管、领用、出具等工作程序。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私开、乱开、伪造《火化证明》的要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做好启用新版防伪《火化证明》的宣传工作,提前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启用新版防伪《火化证明》相关事宜,告知新版防伪《火化证明》的识别方法。
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市火化区范围内逝者家属必须凭新版防伪《火化证明》办理善后事宜。(社会福利和事务科 毛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