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认真开展养老机构落实两规范一标准专项检查

日期:2009-11-27 10:1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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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落实“两规范一标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民办函[2009]241号)的文件精神,宜昌市认真开展了养老机构落实“两规范一标准”情况的专项检查,从三方面工作确保检查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宜昌市高度重视养老机构“两规范一标准”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对文件附表进行了便于统计的修改完善,并以邮件形式将文件和检查表格电子文档发到各县市区,作好了前期准备工作。随后,又召开了工作会议向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传达了文件精神,从时间安排、工作内容、组织要求等方面对专项检查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以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对照标准逐一检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监管。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检查与管理。首先,组织养老机构认真学习“两规范一标准”政策文件,领会文件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第二,开展养老机构自查。要求养老机构对照标准先行自查,寻找不足,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第三,组织养老机构之间相互观摩规范化建设情况,相互交流管理服务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

  三是对照标准,认真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询问等方式,认真做好“三个对照、三个重点检查”:对照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重点检查养老机构的环境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对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重点检查服务、管理、设施设备是否达到要求;对照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重点检查护理员的培训、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通过对“两规范一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确立落实养老机构标准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推动了宜昌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