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严管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日期:2009-08-03 19:0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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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李鹏飞  实习生向婕)记者昨日获悉,宜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管理局联合发文,严管干部私驾公车及将公车用于婚丧嫁娶和钓鱼等因私事宜。同时公布纪委举报电话:12388、6252625,欢迎市民举报。
  
  通知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不准私驾公车,不准向企业、下属单位借车驾驶;禁止领导干部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公车学驾照;不准以各种名义动用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学习驾照及用公款报销私学驾照费用;凡因违规驾驶公车肇事的,除按规定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外,其他一切损失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因伤治疗费用自理,不准用公款报销,治疗期间按事假处理;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肇事者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在8月25日前,集中对本部门公务用车全面摸底清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本部门公开承诺,做到不私驾公车及公车私用。
  
  通知强调,对顶风违纪驾驶公车的要严处;对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或因违规驾驶使用公车以致车辆损毁、丢失,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予以查处,并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